检察机关表示,本案中聚鑫公司、博德公司、鑫哲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实则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通过违约金、平账款等名目,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新疆高院在二审时查明,1998年至2014年期间,李彦明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刘某、曲某、陈某、王某等人财物共计1561.313559万元,其中与其妻子张燕共同收受909.033559万元。
《奔月探海逐梦……国企创新突围 大国重器彰显实力》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一家名为鑫哲的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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