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显示,潘周贤与其父潘基祥于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向越南一名商人支付50万美元(约324万元人民币),试图安排200万美元(约1297万元人民币)款项贿赂中东官员,希望促成出售越南一座72层高的“京南地标大厦”。
无论是个别谈话,还是在修正后的书面发言稿中,绝大多数人都将“反党集团”“一股反党逆流”“宗派小集团”等字句抹去了,取代以缓和的字眼。最后得出结论,“反党小集团”不能成立。
《借调借调,借而不调!警惕基层随意性借调常态化》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多个企业老板的行贿证言,及李耀东的有罪供述和辩解。公诉人认为,行贿人和被告供述稳定且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耀东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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