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陈智敏表示,案发后,县教育局有关人员立即前往金石中学了解并督促学校务必做好善后工作。1月9日晚,鲤城派出所、鲤城街道、鲤城街道坝垅社区和县教育局、校方与家属代表在坝垅社区居委会紧急进行民事协商。截至目前,相关善后事宜正在妥善处理中。
《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印发》案件虽已宣判,但本案中被骗女大学生小蓉的遭遇,却值得所有人警惕。她是如何踏进“套路贷”陷阱的?记者走访并整理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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