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鲁迅先生曾讲过,北大是常为新的。”李跃旗说,如果要跟北大找到共同点,那么,“杨浦也是常新的。”敢于求变、勇于求新的杨浦人诚挚地邀请北大学子去成就梦想和抱负。
《外资“抢筹”A股市场 重点布局两大行业》苏文颖称,目前中国现有的刑法罪名还不能充分打击性侵儿童行为,同时一些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量刑等与国际相比,对儿童的保护力度有待加强。而近年出现的一些利用新技术手段针对儿童的犯罪,是否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经验进行立法完善,也值得研究。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