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好,以前有,比如说跟我不太熟悉的人,以前认识的也好,不认识的也好,看了这篇文章以后,就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定位,就觉得我是苦大仇深的,是一个很悲情的人。然后他再跟我接触,觉得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又不想因为有这个文章,就要尽量朝那个形象靠。所以,这样跟有些人交往就变得很困难。他说你怎么不是这样,你让我很失望。而且这篇文章不光被转载,像前些年我知道的,像中小学经常要学我的所谓的“事迹”,然后有的地方还要让我过去讲。
死者母亲:学校和我们进行过协商,但我们从没想过要主动找他们家属。毕竟我女儿都已经死了,找他们又有什么用?只是希望这件事,能够有始有终,我怕他们会使手段。
《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宣讲》1、2017年新修订的《民法总则》明确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该法第111条规定,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