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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局之年:从“纸面”到“地面”
时间:2025-11-28 9:0:49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12月15日中午,在临汾市尧都区南羊村,64岁村民杨金元趁着小孙子放学在家,打开了厨房的燃气壁挂炉,将温度调到55摄氏度。过了片刻,他用手摸了摸暖气片,“热起来快,比烧煤方便、干净,就是不敢长时间开,气表跑的快的很”。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情节是影响定罪和量刑的一个独立因素,包括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包括了犯罪后的态度,具体是指加害人在犯罪后积极悔罪、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影响、真诚求得被害人谅解等行为,这些行为大多是刑事和解的内容,因而刑事和解可以视为影响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法院往往将被害人损失得到赔偿并出具谅解书作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进而判处缓刑的条件之一。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局之年:从“纸面”到“地面”》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原副书记、院长武红军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然妄加评论:“这不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嘛!”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而叫嚣:“不就是吃点喝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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