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的话都是很有针对性的。各级党委政府不担责,中央的决策就难有落实;领导干部不干活,老百姓的很多问题就难以解决。对于不担责、不干活的人,我们的“撒手锏”就是:问责。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19公里!我国首座公铁两用跨海大桥全部开通》最终,北京四中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走私的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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