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该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郭五妮有期徒刑1年、罚金10万。
“面对枪口我并不害怕。来到南苏丹,我们就是为了守护这一方土地的安宁。肩负神圣的维和使命,我们必须要有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回忆起一天前的情形,中国第4批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步兵三连排长杨永强语气坚定。
《黎巴嫩军方逮捕8名火烧难民营事件涉案人员》那一晚,李明写了整整11页纸,交代所有情况。第二天一早,李明的妻子就打电话找亲戚朋友筹钱。李明说:“这些钱本来也不该我得,我希望能把钱凑齐退还,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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