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北京高院在2015年12月11日裁定将罪犯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报道还说,巴黎检方已经以“有组织的持械抢劫”为罪名展开初步调查,巴黎司法警察镇匪大队负责执行调查。目前,案件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两高将“英烈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在服刑两年多之后,2015年10月26日,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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