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韩某等中介人员与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诱骗小蓉签下人民币25万元的虚假借条,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
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在服刑两年多之后,2015年10月26日,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减为无期徒刑。
《注意!监管部门提醒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事后,该市环卫局局长、副局长、人事科科长及副科长等4名责任人均受到纪律处分。其中,蒯建红、魏洪亮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文杰、喻春梅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均被调离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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