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12月18号下午3点多,徐某以300块一个人的价格,叫了8位专业的搬运工,又花了几百块叫来一辆货车去搬石板,这下终于把最后一块最重的石板顺利地搬下山,运回自己家里。
《五部门:合规再生钢铁原料2021年起可自由进口》早前香港大公网报道指出,古思尧接受拘捕时就扬言,自己是故意触犯法律。他说,他会一如既往地向法官表示是故意触犯法例,要求法官不要同情、可怜或对他仁慈,因判多重他都无所谓。当时,古思尧还称,对他而言,坐牢如同上酒楼饮茶,“坐完出来再抗争……一点也不会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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