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北京四中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走私的物品予以没收。
1月3日22时许,建安刑警队民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李某说了自己的具体位置,还说自己要杀人了。民警立即赶到位于长安区某小区的李某家中,发现为时已晚。一名50多岁的男子倒在床上,左胸被刀扎了一个深深的伤口。现场有大量血迹,还有打斗痕迹。报警人李某手中持有一把尖刀,李某的妻子王某在一旁站着,一语不发。
《也门亚丁机场发生3次剧烈爆炸 造成至少3人死亡》那一晚,李明写了整整11页纸,交代所有情况。第二天一早,李明的妻子就打电话找亲戚朋友筹钱。李明说:“这些钱本来也不该我得,我希望能把钱凑齐退还,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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