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据悉,这是专案组成立以来首次开展搜查,旨在查明DAS120亿韩元秘密资金系个人挪用,还是公司层面有组织地隐匿。检方能否发现前总统李明博实际掌控DAS的证据也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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