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六神无主的小蓉被带到了博德公司。博德公司人员在实地看房、考核资质后,同意代小蓉偿还之前的50万元债务,并约定借期六个月,月息6%。但签订合同时,又是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小蓉签下134万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并到银行走账、取现,录制了借款视频。
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五台山、平遥古城景区将恢复工作日门票收费》政府部门能制定“黑名单”制度,惩戒失信行为、处罚“老赖”群体。可政府部门如果失信了,又有谁来惩戒、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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