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矿泉水瓶装茅台并非网络段子,而是发生在天津的一个真实案例。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用矿泉水瓶装茅台”的违纪细节曾多次被报道。在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张建津说,“你明显地在桌上摆个瓶子,你放的是茅台还是五粮液,如果人家用手机给你拍个片子,那网上不就有证据了吗,所以就把那个茅台酒就倒在矿泉水瓶里边,然后拿矿泉水瓶子在大家分酒的时候,再分着倒着喝”。
《中国制造日|“雷火神山”和它们的硬核“朋友”》她遇到不少这种情况,“这就使家长陷入两难,有些受害者是留守儿童、困难家庭,这笔钱对孩子生活会有所帮助,但拿了钱家长就要出具谅解书,但这种伤害没法谅解,孩子和家庭的尊严怎么办?家长因此又不情愿。如果法律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家长就不用迈这道坎。”




